服务项目 |
惠州户口人才入户条件,惠州人才入户,惠州户口办理,惠州入户条件 |
面向地区 |
全国 |
1、先到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好《人才引进承诺书》、《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然后回自己单位盖章。
2、带上相关资料回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一般5个工作日),带着审核通过的回执和相关材料到户政支队审批。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所在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或所在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
[3]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四投靠入户材料
随军家属申办入户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惠定居入户
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惠州稳定就业入户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且惠州市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
4、惠州市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惠州稳定就业入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市、县(区)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引进单位盖章,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公共服务”-“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3)申请人在惠城区所属引进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记录证明2份(由社保或地税部门打印并盖章,其中人才中心只收取一份,一份自己留存给市公安部门入户审批备用);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受社保条件限制);
(5)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的公章);
(6)申请人的学历或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材料,其中:
①学历型人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
②技能型人才提供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技术型人才提供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随迁入户: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人;
(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享受特殊津贴、省(部)级有贡献中青年;
(四)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
(五)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技术人员,以及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其他各类人才和就业人员;
(六)国家、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
惠州市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